跳到主要內容

行政解釋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111.04.13. 二工交字第1110041527號公告

公告111年合歡山杜鵑花季管制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111年合歡山杜鵑花季管制公告事項。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辦理。
公告事項:
壹、管制目的:
    一、維護合歡山地區杜鵑花季期間交通安全與順暢。
    二、防止發生交通事故及意外事件,確保旅遊安全。
貳、實施期間:預定下列期間,惟視實際花季情況提前、延後或取消,由
    主管機關認定之。
    一、全程期間:自111年4月16日起至111年6月19日止,為期65天。
    二、管制期間
        1.勞動節、端午節連續假期:合計6日(4/30、5/1、5/2;6/3、
          6/4、6/5)
        2.星期例假日:4/16、4/17;4/23、4/24;5/7、5/8;5/14、5/
          15;5/21、5/22;5/28、5/29;6/11、6/12;6/18、6/19。
參、實施路段:臺14甲線18k翠峰至41k大禹嶺路段。
肆、交通管制措施:花季期間假日上午 6–11點,採高乘載管制及流量管
    制。實施方式如下:
    一、西端管制點:台14甲線18k翠峰管制站。
    二、東端管制點:台14甲線41k大禹嶺與台8線110k路口。
    三、管制方式:搭乘 3人以上小客車開放通行,客運接駁車及乙類大
        客車不受限制。
    四、流量管制:由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合歡派出所視壅塞情形通知
        啟動,每10分鐘放行20輛。
    五、高乘載管制時段大貨車以及位搭乘 3人以上小客車禁止通行,大
        型重機與機慢車不管制。
伍、本公告事項如已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