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行政解釋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111.04.21. 高市監車字第1110032764號公告

公告本所111年度委託代辦汽車檢驗單位受理公路監理委辦業務一覽表

主旨:公告本所 111年度委託代辦汽車檢驗單位受理公路監理委辦業務一
      覽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公路法第63條、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
公告事項:
一、新增委託一誠文教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大誠加油站)辦理小型汽車檢
    驗,委託辦理時段、項目,詳如本所 111年度委託代辦汽車檢驗單位
    受理公路監理委辦業務一覽表。
二、公告地點:行政院公報、本所公告欄、本所苓雅監理站公告欄、旗山
    監理站公告欄。

附件:
附件-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111年度委託代辦汽車檢驗單位受理公路監理委辦業務㇐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