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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 112.01.09. 交路(一)字第11180003282號公告

公告修正國道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範圍

主旨:公告修正國道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範圍。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國道2號甲線(0k至2.5k)預定112年1月9日通車;另國道4號(17.2k
    至26.8k)預定112年1月16日通車。
二、前揭路段通車後,國道所有通車路段詳列如下:
    (一)高速公路(含交流道、匝道及連絡道等路權範圍)
          1.國道1號:全線(0k至374.3k)
          2.國道2號:全線(0k至20.4k)
          3.國道2號甲線:全線(0k至2.5k)
          4.國道3號:全線(0k至431.5k)
          5.國道4號:全線(0k至26.8k)
          6.國道5號:全線(0k至54.2k)
          7.國道6號:全線(0k至37.6k)
          8.國道8號:南133線交叉路口至新化端(4.2k至15.5k)
          9.國道10號:全線(0k至33.8k)
    (二)快速公路(含交流道、匝道及聯絡道等路權範圍)
          1.國道3號甲線:全線(0k至5.6k)
          2.國道8號:臺南端至南133線交叉路口(0k至4.2k)
    (三)國道部分排除適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之路
          段如下:
          1.南港聯絡道(0k至1.4k)
          2.大雅聯絡道(同志巷至龍善街)
          3.和美聯絡道(嘉卿路至省道台61乙前90公尺)
          4.南投服務區聯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