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和平紀念日連續假期國道1號(國1)、國道3號(國3)及國道5號( 國5)匝道封閉措施與高乘載管制
主旨: 112年和平紀念日連續假期國道1號(國1)、國道3號(國3)及國 道5號(國5)匝道封閉措施與高乘載管制。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9條第3項及第4項。 公告事項: 一、匝道封閉時間及範圍: (一)112年2月25日5至12時,封閉國1平鎮系統、埔鹽系統南向入口 ;0至12時,封閉國5石碇、坪林南向入口(石碇南向入口封閉 期間,改為大客車專用入口)。 (二) 112年2月26日5至12時,封閉國1埔鹽系統及國5石碇、坪林南 向入口(石碇南向入口封閉期間,改為大客車專用入口)。 (三)112年2月27日至2月28日,每日12至21時,封閉國1埔鹽系統、 虎尾及國3西濱北向入口。 二、高乘載管制時間、範圍及管制方式: (一)時間及範圍: 1.112年2月25日,6至12時,國1內湖至頭份(含高架堤頂、環 北及機場系統)及國 3木柵至香山,各交流道之南向入口匝 道。 2.112年2月27日至2月28日,每日14至21時,國5蘇澳、羅東、 宜蘭及頭城交流道之北向入口匝道(結束時間視交通狀況機 動調整)。 (二)管制方式: 1.國1及國3高乘載管制路段及時段內,僅允許救護車輛(救護 車、拖救車、工程救險車、消防車、捐血車、血液運送車等 )、警備車、駕駛或乘客持有記者證之新聞採訪車、大客車 、計程車(含多元化計程車)、貼有「高速公路高乘載管制 通行證」之車輛、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小型車、駕駛或乘客 持有孕婦證明(同時出示孕婦健康手冊及附照片身分證明) 之小型車及乘載 3人(含)以上(含駕駛及小孩)小型車駛 入。另台灣中油、台塑石化運送汽柴油之制式油罐車輛、郵 局郵務車輛(車身標註中華郵政字樣)、地方政府所屬之垃 圾車(車身噴繪有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字樣)可不受管制 進入。 2.國 5高乘載管制路段及時段內,僅允許救護車輛(救護車、 拖救車、工程救險車、消防車、捐血車、血液運送車等)、 警備車、駕駛或乘客持有記者證之新聞採訪車、大客車、計 程車(含多元化計程車)、貼有「高速公路高乘載管制通行 證」之車輛、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小型車、駕駛或乘客持有 孕婦證明(同時出示孕婦健康手冊及附照片身分證明)之小 型車駕及乘載 3人(含)以上(含駕駛及小孩)小型車駛入 。另大貨車不受管制,惟依雪山隧道禁行大貨車之安全規定 ,南下大貨車應於石碇交流道(含)以前駛離國 5,北上大 貨車應於頭城交流道(含)以前駛離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