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廢止「西拉雅國家風景特定區內水庫、蓄水區域從事水上腳踏車、獨 木舟、手划船及立式划槳等水域遊憩活動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公告廢止「西拉雅國家風景特定區內水庫、蓄水區域從事水上腳踏 車、獨木舟、手划船及立式划槳等水域遊憩活動注意事項」,並自 即日生效。 依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公告事項:廢止本處 104年6月24日觀西管字第10403005284號「西拉雅國 家風景特定區內水庫、蓄水區域從事水上腳踏車、獨木舟、手 划船及立式划槳等水域遊憩活動注意事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