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所採納之MSC.547 (107)等4件「2009年海上移動式鑽探裝置構造和設備章程 (2009 MODU Code)修正案」,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主旨: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所採納之MS C.547(107)等4件「2009年海上移動式鑽探裝置構造和設備章程 (2009 MODU Code)修正案」,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 生效。 依據:船舶法第一百零一條。 公告事項:本案係為維護船舶航行安全、保護海洋環境、因應航運需求及 符合國際公約規範,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事安全 委員會(MSC)所採納之MSC.407(96)、MSC.435(98)、MSC .506(105)及MSC.547(107)等4件修正案,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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