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行政解釋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113.01.10. 管字第1121862133號公告

113 年春節連續假期國道1號(國1)、國道3號(國3)及國道5號(國5) 匝道封閉與高乘載管制措施

主旨:113年春節連續假期國道1號(國1)、國道3號(國3)及國道5號(
      國5)匝道封閉與高乘載管制措施。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9條第3項及第4項。
公告事項:
一、匝道封閉時間及範圍
    (一)113年2月10日(初一)至2月12日(初三),每日5至12時,封
          閉國1平鎮系統、埔鹽系統、西螺及國5石碇、坪林南向入口。
          石碇南向入口封閉期間,改為大客車專用入口。
    (二)113 年2月12日(初三)至2月14日(初五),每日12至24時,
          封閉國 1埔鹽系統、國3西濱北向入口;12至21時,封閉國1虎
          尾、仁德北向入口及國1王田雙向入口。
二、高乘載管制時間、範圍及管制方式
    (一)時間及範圍
          1.113 年2月12日(初三)、2月13日(初四),每日13至18時
            ,國1北向下營系統至頭份、國3北向官田系統至竹南,各交
            流道之入口匝道。
          2.113 年2月11日(初二)至2月14日(初五),每日13至18時
            ,國 5北向蘇澳、羅東、宜蘭及頭城交流道之入口匝道(結
            束時間視交通狀況機動調整)。
    (二)管制方式:
          1.國道1號及3號高乘載管制路段及時段內,僅允許救護車輛(
            救護車、拖救車、工程救險車、消防車、捐血車、血液運送
            車等)、警備車、駕駛或乘客持有記者證之新聞採訪車、大
            客車、計程車(含多元化計程車)、貼有「高速公路高乘載
            管制通行證」之車輛、駕駛或乘客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小型
            車、駕駛或乘客持有孕婦證明(同時出示孕婦健康手冊及附
            照片身分證明)之小型車及乘載 3人(含)以上(含駕駛及
            小孩)小型車駛入。另台灣中油、台塑石化運送汽柴油之制
            式油罐車輛、郵局郵務車輛(車身標註中華郵政字樣)、地
            方政府所屬之垃圾車(車身噴繪有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字
            樣)可不受管制進入。
          2.國道 5號高乘載管制路段及時段內,僅允許救護車輛(救護
            車、拖救車、工程救險車、消防車、捐血車、血液運送車等
            )、警備車、駕駛或乘客持有記者證之新聞採訪車、大客車
            、計程車(含多元化計程車)、貼有「高速公路高乘載管制
            通行證」之車輛、駕駛或乘客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小型車、
            駕駛或乘客持有孕婦證明(同時出示孕婦健康手冊及附照片
            身分證明)之小型車及乘載 3人(含)以上(含駕駛及小孩
            )小型車駛入。另大貨車不受管制,惟依雪山隧道禁行大貨
            車之安全規定,南向大貨車應於石碇交流道(含)以前駛離
            國道5號,北向大貨車應於頭城交流道(含)以前駛離國道5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