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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 113.03.07. 交路字第1135002891號公告

新增市道114甲線公路路線

主旨:新增市道114甲線公路路線。
依據:公路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新增市道114甲線,起點位於長興路與建德路口(銜接市道114
          線),路線向南沿既有道路建德路至豐德路,再往東沿豐德路
          至介壽路二段(台4線),之後再新闢道路(國道3號桃園八德
          交流道連絡道)至終點銜接大鶯路(桃60線)止,路線名稱為
          建德路~大鶯路,路段總里程4.050公里,含新闢路線1.840公
          里及既有道路2.21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