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MEPC.360(79)、MEPC.361(79)及MEPC.362(79)等3件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修正案,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五月三日生效
主旨: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 納之 MEPC.360(79)、MEPC.361(79)及MEPC.362(79)等3件防 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修正案,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 五月三日生效。 依據:船舶法第一百零一條。 公告事項:本案係為維護防止船舶污染、因應航運需求、符合國際公約規 範,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 C)所採納MEPC.360(79)、MEPC.361(79)及MEPC.362(79 )等3件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修正案,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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