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南方澳內埤水域遊憩活動分區限制事 項」名稱為「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南方澳內埤水域遊憩活動分區 限制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南方澳內埤水域遊憩活動分區
限制事項」名稱為「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南方澳內埤水域
遊憩活動分區限制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水域遊憩活動項目與範圍:
(一)立式划槳:A區、C區。
(二)獨木舟:A區、C區。
(三)風箏衝浪:B區。
活動項目與範圍詳公告圖示。
二、違反本公告之活動限制事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規定,處行為人
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其行為具營利性質
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