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南方澳內埤水域遊憩活動分區限制事 項」名稱為「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南方澳內埤水域遊憩活動分區 限制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修正「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南方澳內埤水域遊憩活動分區 限制事項」名稱為「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南方澳內埤水域 遊憩活動分區限制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一、發展觀光條例第36條。 二、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水域遊憩活動項目與範圍: (一)立式划槳:A區、C區。 (二)獨木舟:A區、C區。 (三)風箏衝浪:B區。 活動項目與範圍詳公告圖示。 二、違反本公告之活動限制事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規定,處行為人 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其行為具營利性質 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