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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 114.01.07. 交航(一)字第11398004182號公告

公告「安平國際商港港區範圍調整」,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公告「安平國際商港港區範圍調整」,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一、依據商港法第4條第1項規定辦理。
二、行政院113年11月4日院臺交字第1131029698號函。
公告事項:
一、位置(調整港區外港水域範圍):北緯 22度58分、東經120度09分00
    秒。
二、港區:全港區總面積約 17.09平方公里,其中陸域2.39平方公里,港
    內水域2.67平方公里,港外水域12.03平方公里。
    (一)內港水域:與外港水面連接之港灣內最高潮線以內之水面,包
          括商漁港分界線以南,安平工業區北側大排水溝自健康路以南
          ,安平工業區南側大排水溝自岸壁轉角以西之水面。
    (二)外港水域:A點(北緯22°59’00.97”,東經120°08’56.87”
          )(該點位隨海水漲退潮移動)、B點(北緯 22°58’40.61”
          ,東經120°08’04.96”)、C點(北緯22°58’31.22”,東經
          120°08’11.90”)、D點(北緯22°58’05.28”,東經120°07
          ’05.97”)、E點(北緯22°56’28.70”,東經120° 08’17.
          1”)、F點(北緯22°56’57.21”,東經 120°09’35.51”)
          、G點(北緯22°57’04.75”,東經 120°09’32.24”)、H點
          (北緯22°57’16.63”,東經 120°10’04.92”)此八點連線
          所包括之水域範圍。(本案採用之座標系統為 WGS84系統)。
三、水域部分:詳二說明。
四、出入港航道:安平港主航道設計水深為– 12公尺、航道寬度為180公
    尺,主航道位置約自航道中心M1(北緯22度57分38.14秒、東經120度
    8分46.75秒)至航道中心M2(北緯22度58分11.27秒、東經120度09分
    47.1秒)之水域,為進出港航道。
五、船舶停泊地點及錨地:
    (一)自A點(北緯22°59’00.97”,東經120°08’56.87”)(該點
          位隨海水漲退潮移動)。
    (二)B點(北緯22°58’40.61”,東經120°08’04.96”)。
    (三)C點(北緯22°58’31.22”,東經120°08’11.90”)。
    (四)D點(北緯22°58’05.28”,東經120°07’05.97”)。
    (五)E點(北緯22°56’28.70”,東經120°08’17.1”)。
    (六)F點(北緯22°56’57.21”,東經120°09’35.51”)。
    (七)G點(北緯22°57’04.75”,東經120°09’32.24”)。
    (八)H點(北緯22°57’16.63”,東經120°10’04.92”)。
    此八點連線所包括之水域範圍,為船舶可停泊地點及錨地。
六、陸域部分(本次未調整陸域範圍)
    (一)自漁光路( 3–44道路)沿北外防波堤北側堤根緣線往北,沿
          漁光段 813–11、813–4、398–2、397–2及239–3地號西側
          線至漁港南防波堤根,向西沿南防波堤至北馬刺突堤處,與南
          馬刺突堤至北外防波堤圍成之陸域,此界線以西及以南部分。
    (二)自北內防波堤北側緣線向東北延伸至 3–21道路,沿此路東側
          線至漁光橋中線(即商、漁港分界線),此界線以南及以東部
          分。
    (三)自億載金城南方附近之漁光橋中線起,沿健康路(2–4道路)
          南側線至育平路(3–17道路)西側線交界,再向南沿2–19道
          路南側線至健康路( 2–4道路)南側線交處,並沿健康路(2
          – 4道路)南側線至新樂路西側線交處,此界線靠水域一側。
    (四)自健康路(2–4道路)與新樂路西側線交處起,沿運河南側線
          延伸至新港路,再向南沿新港路東側線至安平工業區西南側外
          緣線,包括新仁路、新信路交於新樂路西側線以西之路段。
    (五)沿安平工業區西南側外緣線向南延伸交至鯤鯓路( 4–14道路
          )北側邊線,再沿鯤鯓路(4–14道路)北側邊線向西交至3–
          35道路,再沿3–35道路東側線向北延伸約450公尺,轉向西至
          鯤鯓路( 4–14道路)東側邊線,交會至南外防波堤堤根延伸
          線,再以南外防波堤南側緣線為界,此界線以北部分。
七、附安平國際商港港區範圍檢討及調整總說明、調整對照表、調整對照
    圖、地籍套繪圖、權屬對照圖及調整後之點位座標表各1份。

附件:
附件-安平國際商港港區範圍檢討及調整作業需檢附文件一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