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函詢左彎專用車道是否須配合左轉專用時相設置,並須具一 定左轉交通量一案
主旨:貴署函詢左彎專用車道是否須配合左轉專用時相設置,並須具一定
左轉交通量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署110年10月18日營署道字第1101202122號函。
二、現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係於第230條第3項規定行車管制
號誌使用專用時相,除設有早開時相外,應配合佈設左彎待轉區線;
於第184條第2項規定左彎待轉區線應配合左彎車道及左轉時相使用,
並無規定設置左彎專用車道應配合實施左轉專用時相,亦無規定須有
一定左轉交通量始得設置左彎專用車道。
三、因左轉車輛於圓形綠燈時相內等待左轉時,有阻礙直行車輛通行,影
響直行車輛行進效率之虞,且易使直行車輛於行近路口時因須變換車
道而增加事故風險。如設置偏心左彎專用車道,可提供左轉車輛停等
空間,對行車安全及順暢均有助益。故貴署建議地方政府於道路空間
許可情況下應考慮偏心左轉專用車道之設置,本部敬表同意。
正本:內政部營建署
副本: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運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