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委託良友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23家 汽車代檢廠辦理115年度委託定期檢驗等相關業務
主旨:公告本所委託良友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23家汽車代檢廠辦理11
5年度委託定期檢驗等相關業務。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條、公路法第63條第3項、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92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4條及公
路監理機關委託法人團體辦理公路監理業務作業及監督要點。
公告事項:
一、委託辦理事項:委託辦理事項:(一)汽車定期檢驗相關業務。(二
)變更登記相關業務,項目如下:顏色、行車視野輔助( 1、2及3)
(含大、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小型車拆除【防撞桿、置放架、
備胎架、昇降機、補胎機具、冷凍機(冷氣、冷藏)、HID及LED頭燈
或光型、廣告看板、附水槽、兼供曳引、絞盤、第三排座位、酒精鎖
】等及蓬式(含活動式、伸縮式、硬頂式)變更框式或平板式、柵式
框式變更框式、柵式變更平板式、框式變更平板式等設備、小貨車專
案變更載重量、雙廂廂式變更雙廂框式、混凝土泵浦車式樣(臂架數
)補登。(三)換發行車執照相關業務。
二、委託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三、受委託代檢廠名冊如本所 115年度委託辦理汽車定期檢驗代檢廠一覽
表(如附件)所列。
四、公告地點:行政院公報、本所公告欄、本所士林監理站、基隆監理站
、金門監理站及連江監理站公告欄。
五、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所承辦人:○○○科員(聯絡
電話:02–27630155分機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