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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 115.05.06. 交授觀旅字第11550005751號公告

茲指定嘉義縣「松田崗創意生活園區」經營範圍為觀光地區

主旨:茲指定嘉義縣「松田崗創意生活園區」經營範圍為觀光地區。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條第3款。
公告事項:本觀光地區座落於嘉義縣民雄鄉松山段 573地號等57筆非都市
          土地(如附件)基地面積9.752438公頃。

附件:
附件-申請指定觀光地區範圍土地權屬表.pdf
附件-土地權屬圖.pdf
附件-土地使用編定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