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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 115.10.06. 交運字第1150007206號函

關於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函詢汽車停放於無停車管制之道路時,以車罩等形 式遮蔽車牌是否屬違規一案

主旨:關於貴局函詢汽車停放於無停車管制之道路時,以車罩等形式遮蔽
      車牌是否屬違規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局114年8月26日高市交停管字第11446948300號函。
二、有關所詢汽車停放於無停車管制之道路時,以車罩等形式遮蔽車牌是
    否屬違規一節,查本部 106年11月22日召開「研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法規適用疑義」會議,已有獲致車輛「停放
    」狀態時以他物遮掩號牌得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3條第1項
    第 1款規定舉發一節,經與會單位討論,尚難謂構成違反道路交通管
    理事件之會議結論在案。另本案本部於 115年2月9日再洽徵內政部警
    政署、公路局及各直轄市政府交通局意見,皆認實務上,車輛非行駛
    之態樣下,仍有車主因保護車輛而使用車套等物品覆蓋或該遮蔽物並
    非車主所放置之情事,應如何認定其意圖規避交通違規,仍有執法上
    之疑義。
三、至於民眾如為規避交通違規檢舉以他物遮蔽號牌,本部前於110年4月
    26日以交路字第1090032216號函復內政部警政署,員警執行勤務時如
    發現車輛有違規停車並遮蔽號牌之情形,得基於該車既有違規行為而
    依法發動職權,現場查證車輛號牌並據以舉發。
正本: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副本:內政部警政署、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桃園市政
      府交通局、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臺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部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