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51.12.12. 臺財稅發第0八三一三號令
存簿儲金得免納所得稅至其他存款利息所得應依法扣繳
查郵政儲金法第十六條規定:存簿儲金之利息應免一切稅 捐。是郵局舉辦各種存款除存簿儲金之利息,依上項規定 免納所得稅外,其他存款利息所得仍應依照所得稅法規定 扣繳應納稅款。本案原呈所稱郵局收受之活期存款,其範 圍如係僅指上開儲金法所稱之存簿儲金者,其利息所得自 可依上項規定免納所得稅。至存簿儲金以外之其他存款利 息所得,仍應依法扣繳所得稅款,希飭屬查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