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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財政部82.3.15.臺財稅字第八二00七三九0八號函

郵政管理局及各郵局支局依法經營業務使用之公有土地免 稅

主旨:交通部郵政總局所轄各區郵政管理局及各級郵局、
      支局依郵政法第五條所經營之業務所使用之公有土
      地,應屬郵政直接用地,得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七
      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免徵地價稅。
說明:
  二、查交通部郵政總局所轄各區郵政管理局及各級郵局
      、支局,係依據郵政法第二條及交通部郵政總局組
      織法第十條所授權之交通部郵政總局郵區管理局組
      織通則設立,又郵政法第五條係規範郵政機關得經
      營之業務,是以,交通部郵政總局所轄各區郵政管
      理局及各級郵局、支局依郵政法第五條所經營之業
      務所使用之公有土地,應屬郵政直接用地,得依土
      地稅減免規則第七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免徵地價稅
      。(財政部82.3.15.臺財稅字第八二00七三九0
      八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