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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75.10.14. 交路字第二二九三0號函

小型迷你機車行駛道路之處罰。

    查迷你機車,經濟部及交通部均無案可稽,依規定不
能發給牌照,如有道路刪駛嚴重妨害交通安全與秩序,應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取締處罰
。(交通部75.10.14. 交路字第二二九三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