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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臺灣省警務處66.7.5. 警刑壹字第八六九0六號函

規定軍車與非軍車交通事故之處理。

    軍車道路交通事故與非軍車道路交通事故相牽連時,
非軍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仍應由原處理之
警察機關依法舉發。(臺灣省警務處66.7.5. 警刑壹字第
八六九0六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