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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80.8.3. 交路字第0二七二六號函

防火巷是否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一款所稱 之「道路」,於防火巷設攤依何法條處罰。

    防火巷顧名思義應消防安全設施(與安全梯類似),
雖其或可利用供作「公眾通行之地方」,惟仍非屬巷衖,
若將其解釋為道路,以嫌牽強,故本案於防火巷設攤之行
為,宜請貴署依建築法、消防法等相關法令嚴加取締,以
維民眾居住安全。(交通部80.8.3. 交路字第0二七二六
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