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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74.4.2.交路字第0四五七七號函

解釋計程車零星攬客,不依規定按錶收費之處罰

    計程車零星攬客,不依規定按錶收費,事關汽車運輸
業之管理,應屬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二十五條第二
款計程車均應裝設自動計費器,按照規定收費,不得停止
使用或逾額收費之規定,並依同規則第三十八條規定應按
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處罰。(交通部74.4.2. 交路字
第0四五七七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