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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內政部警政署74.5.29. 警署交字第二00一0號函

民眾檢舉計程車拒載短程,其受理機關為何?

    民眾檢舉計程車拒載短程,其查證發,仍應由行為地
管轄機關受理,再移送其車籍地管轄機關處理為宜。(內
政部警政署74.5.29. 警署交字第二00一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