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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77.6.1. 交路字第一三六四二號函

解釋自行拼裝二五0西西以上無來源證明重型機車之處罰 。

    查獲以廢鐵名義進口自行拼裝二五0西西以上無來源
證明之重型機車,是否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
條第一項第二款處罰及依同條文第二項之規定沒入乙案,
查本案所指車輛如未領有牌照自應依上揭條例第十二條辦
理。另本案車輛有否懸掛號牌應詳為查明,如發現有移用
牌照情事,並應依同條處理。(交通部77.6.1. 交路字第
一三六四二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