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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財政部80.10.16. 臺財保字第八00四00五八九號函

汽車投保責任險辦法投保金額之規定

    交通部擬修正之「汽車投保責任險辦法」第五條規定
,強制汽車投保責任險金額新臺幣三十萬元,係指每一人
傷亡賠償三十萬元,每一事故最高賠償金額以六十萬元為
基準刪除財損,請查照配合辦理。(財政部80.10.16. 臺
財保字第八00四00五八九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