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責任險保證法存在影響投保率及費率
主旨:改進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提高最低保額及調整保險 費意見案。 說明: 一、汽車須投保第三人意外責任險,係我國公路法第六 十三條所訂之強制規定,旨在保障社會大眾生命財 產,維護交通安全,並非為保障汽車業者或為保險 業者爭取業務,且世界各國從無以提供保證辦法代 替投保汽車意外責任險之前例。 二、關於提高汽車責任保險金額而不提高保費之建議, 如同建議貨運公司應免費運送貨物之有欠合理,本 部為維護此一社會安全制度,並兼顧被保險人之負 擔,對保險費之調整,已從鄰近國家汽車保險業務 量及費率等加以研究,儘量設法降低。但如保證辦 法依然存在,投保率不能普遍提高,自將影響費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