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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行政院 97.03.07. 院臺交字第0九七000八六四一號公告

主旨:公告省道台24線19K+911~20K+760路段調整改行
      與縣道185線24K+ 817~25K+448路段共線,其原
      有路段解編改為地方道路。
依據:公路法第 4條。
公告事項:台24線19K+911~20K+760路段改行與縣道 1
          85線24K+817~25K+448路段共線,其原有路
          段解編為地方道路;調整後線路線名稱不變,
          仍為屏東-知本,里程調整為 130.997公里(
          短鏈 0.218公里)。(行政院 97.03.07.  院
          臺交字第0九七000八六四一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