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解釋
行政院 97.03.07. 院臺交字第0九七000八六四一號公告
主旨:公告省道台24線19K+911~20K+760路段調整改行
與縣道185線24K+ 817~25K+448路段共線,其原
有路段解編改為地方道路。
依據:公路法第 4條。
公告事項:台24線19K+911~20K+760路段改行與縣道 1
85線24K+817~25K+448路段共線,其原有路
段解編為地方道路;調整後線路線名稱不變,
仍為屏東-知本,里程調整為 130.997公里(
短鏈 0.218公里)。(行政院 97.03.07. 院
臺交字第0九七000八六四一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