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委託車容坊股份有限公司樹林營業所、龍德汽車代驗有限公司,分別自103年2月20日及103年2月27日起辦理103年度汽車定期檢驗事宜
主旨:公告本所新增委託車容坊股份有限公司樹林營業所及龍德汽車代驗 有限公司,分別自 103年2月20日及103年2月27日起辦理103年度汽 車定期檢驗事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公路法第63條第3項及汽車委託檢驗實施 辦法。 公告事項: 一、本所新增委託車容坊股份有限公司樹林營業所及龍德汽車代驗有限 公司,分別自103年2月20日及103年2月27日起辦理 103年度汽車定 期檢驗業務,總計委託廠商54家,如資料表所列。 二、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所承辦人:陳守忠(聯絡電 話:02-26884366分機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