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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觀光局 104.10.26. 觀業字第1040921903號函

檢送交通部觀光局訂定之「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1份,原102年8月6日觀業字第1020027390號函頒之「觀光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主旨:檢送本局訂定之「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
      型化契約範本」1份,原102年8月6日觀業字第1020027390號函頒之
      「觀光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旅館業個別
      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
      契約範本」,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04年10月6日院臺消保字第1040147553號
      函及交通部104年10月8日交路字第1040032065號函辦理。
  二、考量本局 102年8月6日觀業字第1020027390號函頒之「觀光旅館業
      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
      定型化契約範本」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
       3者屬性及規範內容高度雷同,爰整合為「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
      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
正本:各觀光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各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各民宿協會、各
      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副本: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交通部、各縣市政府、本局旅館業查報督導
      中心(均含附件)

附件:
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