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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航港局 105.01.15. 航員字第1051950057號函

以漁業科學歷是否得申請船員服務手冊疑義

主旨:有關民眾張○○君申請船員服務手冊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局中部航務中心中監字第1053210097號函辦理。
  二、依所附成績證明書,張君曾修習船藝學、航海學、航海儀器(漁航
      儀器實習)、航海氣象學(海洋及氣象學)、避碰規則、船舶通訊
      ,各學科領有證明文件,為本局認可之航海相關科畢業(船員服務
      規則第7條第2款、第63條第 1項、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
      法第44條附表1交通部航海人員測驗一等船副應測資格表第8款),
      依規定可申請船員服務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