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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97.05.05. 空運安字第0970013384號公告

訂定「其他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不得攜帶進入航空器之物品名稱」,自即日生效

主旨:訂定「其他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不得攜帶進入航空器之物品名稱」
      ,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民用航空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二項。
公告事項:訂定「其他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不得攜帶進入航空器之物品名
          稱」。

附件:
附件-其他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不得攜帶進入航空器之物品名稱.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