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劃定「臺中港商港管制區」範圍,自即日生效
主旨:公告修正劃定「臺中港商港管制區」範圍如附件,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商港法第3條第7款。 公告事項: 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一、100號碼頭及後線區域,劃為非管制區。 二、北五路北堤管制站向外延伸約200公尺區域,劃為管制區。 三、中泊渠底端「港埠服務專業區(II)」,三井公司承租17.7公頃區 域,劃為非管制區。
附件:
臺中港商港管制區範圍圖.pdf
修正劃定「臺中港商港管制區」範圍,自即日生效
主旨:公告修正劃定「臺中港商港管制區」範圍如附件,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商港法第3條第7款。 公告事項: 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一、100號碼頭及後線區域,劃為非管制區。 二、北五路北堤管制站向外延伸約200公尺區域,劃為管制區。 三、中泊渠底端「港埠服務專業區(II)」,三井公司承租17.7公頃區 域,劃為非管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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