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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航港局 106.06.22. 航中字第10632116801號公告

修正劃定「臺中港商港管制區」範圍,自即日生效

主旨:公告修正劃定「臺中港商港管制區」範圍如附件,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商港法第3條第7款。
公告事項:
  本次修正內容如下:
  一、100號碼頭及後線區域,劃為非管制區。
  二、北五路北堤管制站向外延伸約200公尺區域,劃為管制區。
  三、中泊渠底端「港埠服務專業區(II)」,三井公司承租17.7公頃區
      域,劃為非管制區。

附件:
臺中港商港管制區範圍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