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國際壓艙水管理證書」,自106年9月8日生效
主旨:訂定「國際壓艙水管理證書」,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八日 生效。 依據:船舶法第三十條及第一百零一條。 公告事項:我國已公告採用「2004年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 ,爰依據公約訂定「國際壓艙水管理證書」。
附件:
國際壓艙水管理證書.pdf
訂定「國際壓艙水管理證書」,自106年9月8日生效
主旨:訂定「國際壓艙水管理證書」,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八日 生效。 依據:船舶法第三十條及第一百零一條。 公告事項:我國已公告採用「2004年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管理國際公約」 ,爰依據公約訂定「國際壓艙水管理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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