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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 107.02.13. 交航(一)字第10798000181號公告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MEPC.276(70)、MEPC.278(70)決議案,增訂「符合聲明書-燃油消耗回報」及修正「國際防止油污染證書」、「中華民國防止油污染證書」,自107年3月1日生效

主旨:採用國際海事組織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之MEPC
      .276(70)及MEPC.278(70)決議案,增訂「符合聲明書-燃油消
      耗回報」,及修正「國際防止油污染證書」及「中華民國防止油污
      染證書」,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一日生效。
依據:船舶法第一百零一條。
公告事項: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之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於
          第70次會議通過修正「國際防止船舶污染公約」(MARPOL73/7
          8)附錄I「防止船舶油污染規則」及附錄VI「防止船舶空氣污
          染規則」,增訂「符合聲明書-燃油消耗回報」,並修正「國
          際防止油污染證書」及「中華民國防止油污染證書」。

附件:
附件.pdf
國際防止油污染證書.pdf
中華民國防止油污染證書.pdf
符合聲明書-燃油消耗回報.pdf
國際防止油污染證書及中華民國防止油污染證書總說明及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