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 107.08.30. 航南字第1073312129號公告
公告調整劃定「安平港商港管制區」
主旨:公告調整劃定「安平港商港管制區」如附件,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商港法第3條第7款。 公告事項:本次調整係將安平商港12號碼頭以北至漁光橋前(含漁光橋護 岸)劃出商港管制區。
附件: 附件-安平港商港管制區範圍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