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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航港局 107.08.30. 航南字第1073312129號公告

公告調整劃定「安平港商港管制區」

主旨:公告調整劃定「安平港商港管制區」如附件,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商港法第3條第7款。
公告事項:本次調整係將安平商港12號碼頭以北至漁光橋前(含漁光橋護
          岸)劃出商港管制區。

附件:
附件-安平港商港管制區範圍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