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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107.09.26. 業字第10719622952號公告

公告「高速公路通行費徵收計畫修正第四條收費區位置之附表」

主旨:公告「高速公路通行費徵收計畫修正第四條收費區位置之附表」案
      。
依據:
  一、公路法第24條。
  二、規費法第12條。
  三、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第4條。
  四、交通部103年9月4日交路字第1030028134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旨揭徵收計畫內容詳如附件。
  二、本公告修正徵收計畫第四條收費區位置之附表,係已公告徵收之國
      道,陸續增開交流道而增設電子收費門架。
  三、為利用路人知悉最新收費區位置之縣市名稱、增開交流道名稱、設
      點里程及所涵蓋之兩交流道、間距等,故修正本附表。

附件:
附件-高速公路通行費徵收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