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執行財團法人新時代賽斯教育基金會自行規劃申請「花蓮縣鳳林鎮鳳凰山莊OT及BOT案」
主旨:公告委任本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執行財團法人新 時代賽斯教育基金會自行規劃申請「花蓮縣鳳林鎮鳳凰山莊OT及BO T案」。 依據: 一、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5條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1項、及第3項。 公告事項:委任本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執行財團法人新 時代賽斯教育基金會自行規劃申請「花蓮縣鳳林鎮鳳凰山莊OT 及BOT案」之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