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公聽會及現場勘察
主旨:辦理「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公聽會及現場 勘察。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2條暨同法施行細則第20條、第24條、第24 –1 條、第25條、第26條及「環境影響評估公聽會作業要點」等相 關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發行為名稱: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 二、開發單位:本部鐵道局。 三、開發範圍及內容:花蓮至知本全線長 162.5公里,扣除已完成(含 施工中之南平萬榮路段)雙軌化路段合計約 49.85公里,針對其餘 單軌路線長約112.65公里進行雙軌化工程。 四、公聽會及現場勘察時間及地點: (一)公聽會:於花蓮縣及臺東縣各舉行 1場次: 1.花蓮場: (1)時間:108年9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點30分。 (2)地點:本部鐵道局東部工程處花蓮辦公室一樓會議室(地 址:花蓮市富裕二街28號)。 2.臺東場: (1)時間:108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點。 (2)地點:臺東縣政府文化局藝文中心會議室(地址:臺東市 南京路25號)。 (二)現場勘察: 1.時間:108年9月17日(星期二)上午 9點30分。 2.集合地點:本部鐵道局東部工程處花蓮辦公室(地址:花蓮 市富裕二街28號)。 3.現場勘察路線:將於當日現場說明。 五、公聽會辦理方式: (一)依「環境影響評估公聽會作業要點」辦理。 (二)辦理方式:本部於公聽會舉行10日前通知主管機關、委員會委 員、其他有關機關、專家、學者、團體及當地居民,並公布於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評開發案論壇網站(https://eiadoc.epa .gov.tw/EIAFORUM/ )至公聽會舉行翌日,請關心本開發計畫 之民眾、團體或機關撥冗參加並表達意見,本公聽會將廣泛收 集意見,以利後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 審查。 (三)公聽會議程如下(主席得依實際需要變更): 1.主席致詞。 2.開發單位簡報或說明。 3.與會者表達意見。 4.開發單位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回應說明。 5.結論。 6.散會。 六、請鄉、鎮、區公所或村、里長協助通知當地居民參加。 七、會議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中止 會議,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會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