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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觀光局 108.11.29. 觀業字第10830040701號公告

甄選旅行業或導遊相關團體辦理 109年 1月至 111年12月導遊人員執業證 相關業務無法決標之事實,予以廢標

主旨:甄選旅行業或導遊相關團體辦理 109年 1月至 111年12月導遊人員
      執業證相關業務無法決標之事實,予以廢標。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及第 138條、參照政府採購法第48條及第61條。
公告事項:「甄選旅行業或導遊相關團體辦理 109年 1月至 111年12月導
          遊人員執業證相關業務」前經本局 108年 9月 9日觀業字第 1
          0830028841號公告在案,委辦費用為新臺幣 725萬元,因衡酌
          實需依法變更招標文件規定,故無法決標之事實,予以廢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