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旅行業或領隊相關團體辦理 109年 1月至 111年12月領隊人員執業證 相關業務無法決標之事實,予以廢標
主旨:甄選旅行業或領隊相關團體辦理 109年 1月至 111年12月領隊人員 執業證相關業務無法決標之事實,予以廢標。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及第 138條、參照政府採購法第48條及第61條。 公告事項:「甄選旅行業或領隊相關團體辦理 109年 1月至 111年12月領 隊人員執業證相關業務」前經本局 108年 9月 9日觀業字第 1 0830028842號公告在案,委辦費用為新臺幣 1,066萬元,因衡 酌實需依法變更招標文件規定,故無法決標之事實,予以廢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