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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 109.02.27. 交路字第10950022561號公告

指定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為執行審核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供應商 並出具認證報告之專業機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一日生效

主旨:指定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為執行審核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
      供應商並出具認證報告之專業機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一
      日生效。
依據:
  一、「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安裝及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三款。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之一第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