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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109.03.10. 管字第1091860331號公告

公告 109年清明節連續假期國道 1號、 3號及 5號高乘載管制與國道 1號 及 3號匝道封閉措施

主旨:公告 109年清明節連續假期國道 1號、 3號及 5號高乘載管制與國
      道 1號及 3號匝道封閉措施。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9條第 3項及第 4項。
公告事項:
  一、高乘載管制時間、範圍及管制方式
      (一)時間及範圍
            1. 109年 3月22日及29日,每日14–21時,實施國道 5號蘇
              澳、羅東、宜蘭及頭城等交流道之北向入口匝道高乘載管
              制。
            2. 109年 4月 2日, 7至12時,實施國道 1號內湖至頭份(
              含高架堤頂、環北及機場系統)及國道 3號木柵至香山等
              路段之各交流道南向入口匝道高乘載管制。
            3. 109年 4月 2日及 3日,每日 7至12時,實施國道 5號南
              港系統、石碇及坪林交流道之南向入口匝道高乘載管制。
            4. 109年 4月 4日及 5日,每日14至21時,實施國道 5號蘇
              澳、羅東、宜蘭及頭城交流道之北向入口匝道高乘載管制
              。另國道 5號北向高乘載結束時間將視交通狀況機動調整
              。
      (二)管制方式
            1.國道 1號及 3號高乘載管制路段及時段內,僅允許大客車
              、計程車(含多元化計程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孕婦
              證明(同時出示孕婦健康手冊及附照片身分證明)之小型
              車(駕駛或乘客)及乘載 3人(含)以上(含駕駛及小孩
              )小型車駛入。另台灣中油、台塑石化運送汽柴油之制式
              油罐車輛、郵局郵務車輛(車身標註中華郵政字樣)、地
              方政府所屬之垃圾車(車身噴繪有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
              字樣)可不受管制進入。
            2.國道 5號高乘載管制路段及時段內,僅允許大客車、計程
              車(含多元化計程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孕婦證明(
              同時出示孕婦健康手冊及附照片身分證明)之小型車(駕
              駛或乘客)及乘載 3人(含)以上(含駕駛及小孩)小型
              車駛入。另大貨車(總重逾 3,500公斤)不受管制,惟依
              雪山隧道禁行大貨車之安全規定,南下大貨車應於石碇交
              流道(含)以前駛離國道 5號,北上大貨車應於頭城交流
              道(含)以前駛離國道 5號。
  二、匝道封閉時間及範圍
      (一) 109年 4月 2日及 3日,每日 0至24時,封閉國道 1號平鎮
            系統南向入口及埔鹽系統南向入口。
      (二) 109年 4月 4日, 0至24時,封閉國道 1號虎尾及埔鹽系統
            北向入口、國道 3號名間雙向入口、中興系統及西濱北向入
            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