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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 108.07.30. 交路(一)字第1088200323號函

有關本部 108年 4月 8日交路(一)字第1088200179號函釋地方政府推動 地方創生政策所涉發展觀光條例之適用範圍案,補充案例如說明,請查照

主旨:有關本部 108年 4月 8日交路(一)字第1088200179號函釋地方政
      府推動地方創生政策所涉發展觀光條例之適用範圍案,補充案例如
      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下稱國發會) 108年 6月18日發法字第1082
      000991號函及該會 108年 5月31日召開之「研商地方創生法規調適
      議題」會議紀錄辦理。
  二、查為配合政府推動地方創生政策所涉發展觀光條例之適用範圍疑義
      ,本部前以 108年 4月 8日交路(一)字第1088200179號函釋在案
      ,惟因有地方創生經營者及團體對於上開函釋仍有適用上疑慮,國
      發會爰於 108年 5月31日召開「研商地方創生法規調適議題」會議
      ,其會議結論請本部就前函釋補充案例說明,提供予地方政府推動
      地方創生政策參考。
  三、依前開會議結論補充案例如下:
      (一)案例一「農村生態體驗」:地方性社區協會以探訪當地秘境
            與深度體驗為特色及活動主軸,結合當地原有蝴蝶生態,由
            植物保育專家導覽解說,帶領參與活動者認識蝴蝶生態、觀
            察植物及溪流,體驗大自然的奧妙。社區內同時提供手作蝴
            蝶飾品體驗,並於社區內享用所屬特色風味餐。另針對外地
            參與活動者之需求,提供由當地車站至社區之交通接駁。
      (二)案例二「部落文化體驗」:部落社區協會為讓更多人瞭解部
            落文化,針對外地參與活動者之需求,設計二天一夜體驗行
            程,提供由當地車站至社區之定點交通接駁,並指派導覽員
            提供導覽解說。活動第一日,由導覽員向參與活動者介紹所
            屬部落歷史、特色建築等,讓參與者對部落有初步的瞭解後
            ,再帶參與者認識附近的大自然景觀。除了跟著導覽員爬山
            涉水外,還能學習如何採集食材與設置陷阱捕捉魚蝦、撿拾
            麥飯石烹煮石頭火鍋等,親自參與製作風味餐。飯後安排夜
            間生態導覽後夜宿所屬部落內。活動第二日,導覽員再帶參
            與者參觀所屬部落其他景點,跟隨著前人的足跡,聆聽部落
            過往的歷史文物。
      (三)案例三「製茶研習課程」:為傳承茶藝文化,茶園策畫製茶
            研習課程,並由製茶師傅擔任講師,親自帶領學員導覽認識
            茶園生態、學習製茶流程、評鑑茶品及自製茶包,另外茶園
            亦提供研習期間之所屬膳宿,膳食部分則是就地取材,多道
            以茶入菜的餐點既用心又美味,讓身、心、靈皆沉浸於茶文
            化巡禮。
  四、上述農村生態體驗、部落文化體驗及製茶研習課程等案例,係於其
      所屬場域提供附隨之食、宿及當地接駁,與一般觀光旅遊活動性質
      有別,尚無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26條、第27條第 1項及第 3項規定
      。
正本: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
副本: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
      會、經濟部、文化部、本部路政司、法規委員會、交通部觀光局、
      交通部觀光局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