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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 109.09.15. 交路(一)字第10980001751號公告

辦理「國道 1號甲線計畫」環境影響評估書公聽會及現場勘察

主旨:辦理「國道 1號甲線計畫」環境影響評估書公聽會及現場勘察。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2條暨同法施行細則第20條、第24-1條、第
      25條、第26條及「環境影響評估公聽會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
公告事項:
  一、開發行為名稱:「國道 1號甲線計畫」
  二、開發單位:本部高速公路局
  三、開發範圍及內容:為因為桃園國際機場未來拓建第三跑道及第三航
      廈後衍生旅運需求,提供桃園國際機場、大桃園地區快速便捷的公
      路服務,建構完整的高快速運輸路網。自桃園市大園區竹圍漁港附
      近台61線起,行經蘆竹區,於龜山區銜接國道 1號,續經中油桃園
      煉油廠東側,迄於桃園區台 1線。全長約18.1公里,沿線設置 6處
      交流道。
  四、公聽會及現場勘察之時間及地點:
      (一)公聽會:
            1.第 1場:
             (1)時間: 109年 9月25日(星期五)下午 2點整
             (2)地點:建國雲林市民活動中心(桃園市桃園區建成街88
                號)
            2.第 2場:
             (1)時間: 109年 9月26日(星期六)下午 1點30分
             (2)地點:南崁市民活動中心(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 152-1
                號 2樓)
      (二)現場勘察:
            1.時間: 109年 9月26日(星期六)上午10點整
            2.集合地點:桃園車站前中正路出口(桃園遠百旁)
            3.現場勘查路線:於當日現場說明
  五、公聽會辦理方式:
      (一)依「環境影響評估公聽會作業要點」辦理。
      (二)辦理方式:本部於公聽會舉行10日前通知主管機關、委員會
            委員、其他有關機關、專家、學者、團體及當地居民,並公
            布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評開發案論壇網站(https://eiad
            oc.epa.gov.tw/EIAFORUM/) 至公聽會舉行翌日,請關心本
            開發計畫之民眾、團體或機關撥冗參加並表達意見,本公聽
            會將廣泛收集意見,以利後續行政院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
            會審查。
      (三)公聽會議程如下(主席得視實際需要調整):
            1.主席致詞
            2.開發單位簡報或說明
            3.與會者表達意見
            4.開發單位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回應說明
            5.結論
            6.散會
  六、請區公所或里長協助通知當地居民參加。
  七、會議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之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中
      止會議,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