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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109.10.13. 三工交控字第1090105415號公告

台9線安朔-草埔段於109年10月19日12時起開放非管制大貨車通行

主旨:台9線安朔-草埔段於109年10月19日12時起開放非管制大貨車通行
      。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管制路段:台9線426K+600~437K+600(安朔至草埔)路段。
  二、管制方式:
      (一) 109年10月19日12時起開放非管制大貨車,開放未達43噸大
            貨車通行。
      (二)管制禁行貨車車種:全聯結車、43噸以上大貨車、超尺度車
            輛及裝載危險品車輛皆禁止通行。
      (三)其他各種行車管制規定,請依現場相關標誌標線指示行止。
  三、自開放日12時起,未依管制規定行駛將由警察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規定處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