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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解釋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109.10.21. 業字第10919622522號公告

公告「國道高速公路通行費徵收計畫修正第四條收費區位置之附表」案

主旨:公告「國道高速公路通行費徵收計畫修正第四條收費區位置之附表
      」案
依據:
  一、公路法第24條。
  二、規費法第12條。
  三、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第4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徵收計畫內容詳如附件。
  二、本公告修正徵收計畫第四條收費區位置之附表,係已公告徵收通行
      費之國道,因應交流道動線改善工程移設收費區(收費門架)位置
      。
  三、為利用路人知悉最新收費區(收費門架)位置之縣市名稱、交流道
      名稱、設點里程及所涵蓋之兩交流道、間距等,故修正本附表。
  四、自中華民國109年11月3日啟用。

附件:
附件-國道高速公路通行費徵收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