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一百十年五月十五日起至六月八日止,臺 鐵對號列車、高鐵列車禁止站票(無座)搭乘,並自一百十年五月十五日 生效
主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一百十年五月十五日起至六月八日 止,臺鐵對號列車、高鐵列車禁止站票(無座)搭乘,並自一百十 年五月十五日生效。 依據: 一、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 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11日記者會公布 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公告係補充本部110年5月12日交航字第11050059371號公告。 二、自110年5月15日起至6月8日止,臺鐵對號列車、高鐵列車禁止站票( 無座)搭乘,違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 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