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局委託國立成功大學辦理汽車檢驗設備年度查驗事宜
主旨:公告本局委託國立成功大學辦理汽車檢驗設備年度查驗事宜。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及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第 2條之1、第11條第3 項及第4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局委託國立成功大學自110年8月23日起至112年8月22日止辦理汽車 檢驗設備年度查驗工作。 二、對於本公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潘○得(聯絡電話:02– 23070123分機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