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110.09.27. 交授高業字第11000234781號公告

公告委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執行南投、新 營服務區招商營運案

主旨:公告委任本部高速公路局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執行南投
      、新營服務區招商營運案。
依據:
一、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5條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1項及第3項。
公告事項:委任本部高速公路局,執行南投、新營服務區招商營運之民間
          參與公共建設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