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111.05.16. 交航(一)字第11198001364號公告

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納MEPC. 324(75)決議之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 (MARPOL)附錄VI修正案,同步 修正「國際防止空氣污染證書」及「中華民國防止空氣污染證書」,並自 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一日生效

主旨:採用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所採
      納MEPC.324(75)決議之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MARPOL)附錄VI
      修正案,同步修正「國際防止空氣污染證書」及「中華民國防止空
      氣污染證書」,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一日生效。
依據:船舶法第一百零一條。
公告事項:本案係國際海事組織( IMO)所屬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
          )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第七十五次會議通過之MEPC.324
          (75)決議案,為防止海洋污染、保護海洋環境及符合國際公
          約規範,爰予以採用前述決議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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