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施行區域 11處,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公告「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施 行區域11處,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第2點。 公告事項: 一、旨揭施行區域包含南竿北海遊憩區、鐵堡、媽祖宗教文化園區、北竿 遊客中心、戰爭和平紀念公園主題館、東引遊客中心、安東坑道、國 之北疆步道、莒光安檢所、莒光大砲連停車場及其周邊、莒光遊客中 心及其周邊等11處(詳如附表、附圖)。 二、禁止於前項公告之園區、坑道、遊客中心、停車場、展示館、步道、 沙灘等場域從事炊煮、露營、生火,或搭設休閒露營車等相關行為。 但為促進觀光發展所辦理之活動,經報本處核准者不在此限。 三、違反前點規定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千元 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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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附圖.pdf